诉前和解中心消防设施完善项目(第二次招标)
竞争性磋商公告
诉前和解中心消防设施完善项目(第二次招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友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8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D2023028
项目名称:诉前和解中心消防设施完善项目(第二次招标)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诉前和解中心消防设施完善项目(第二次招标)的采购人,建设单位为中共佛山市委政法委员会。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66,363.71元
最高限价:766,363.71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诉前和解中心消防设施完善项目(第二次招标)
2、标的数量:1项
3、采购需求:
诉前和解中心消防设施完善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施工。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相关资料为准。
工期:9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三方签订施工合同并以或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竣(交)工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如供应商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可提供但不限于以下举例的证明材料(如经营场所、所拥有的设备、资源、声明函等图片描述或材料)复印件,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2)投标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供应商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s://jzcx.fszj.foshan.gov.cn/cxpt/)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
(4)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7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购买采购文件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夏南路方舟建筑产业中心1座2栋508室)。网上方式购买采购文件则将以下盖章资料的扫描件发至我司邮箱(gdyouxinda@126.com)经我司确认后报名,缴纳文件费账号与开发票账号保持一致: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等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供应商如果有单位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招标文件费交款凭证。
(4)售价(元):200
注:采购文件报名费汇款账户户名:广东友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支行;
帐 号:757904818210801;
转款备注:消防设施完善项目(第二次)文件费;
3.发布公告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东友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youxinda.com/)
4.本项目实行网上答疑,凡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磋商文件的服务或商务条款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请响应供应商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发送邮件至gdyouxinda@126.com),逾期不受理。答疑结果或相关的补充说明以修正/澄清公告形式及在指定媒体网站中公布,望响应供应商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投标答疑情况。响应供应商因疏忽未及时了解相关的答疑情况及补充说明而产生的不利后果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8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广东友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夏南路方舟建筑产业中心1座2栋508室)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8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广东友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夏南路方舟建筑产业中心1座2栋50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畴,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二路51号
联系人:岑先生
联系方式:0757-82630522
2. 建设单位信息
名称:中共佛山市委政法委员会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友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夏南路方舟建筑产业中心1座2栋508室
电子邮箱:gdyouxinda@126.com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梁小姐
电话:0757-86700636、86700630
发布人:广东友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