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艺术中心场馆建设(一期)项目施工图审查(含勘察审图)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南海艺术中心场馆建设(一期)项目施工图审查(含勘察审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有为百越文化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佛山市南海区丽雅苑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内部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及委托范围
1. 项目名称:南海艺术中心场馆建设(一期)项目施工图审查(含勘察审图)
2. 工程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岳利沙区域。
3. 工程规模:南海艺术中心场馆建设(一期)项目总投资约25.25亿元,总建筑面积约10.15万平方米,建安费约20.85亿元。
4. 服务周期:招标人按规定提交齐全的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及全套的施工图后,中标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审查工作时间以需提交资料齐全后开始计算:
(一)大型(大于或等于2万平方米)房屋建筑工程不超过7个工作日出具审图意见单;(二))中型及以下(小于2万平方米)房屋建筑工程,不超过5个工作日出具审图意见单。
5. 招标内容:中标人须为招标人就南海艺术中心场馆建设(一期)项目的勘察文件及施工图进行审查,出具符合要求的施工图审查意见或报告,并在审查合格后的图纸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南海艺术中心场馆建设(一期)项目各专业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勘察、建筑、结构(含钢结构)、给排水、消防水、电气、防雷、强电、弱电、消防报警、通风、空调、排烟、节能、室内装修、玻璃幕墙、绿色建筑(三星)、室外工程及其它工程(市政工程)、海绵城市、勘察文件等(具体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
6. 承包方式:固定单价及固定费率包干。
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对审图服务服务的规定及要求。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 资质要求:
2.1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一类(业务范围含房屋建筑(含超限高层)工程)。
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诚信等级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企业类别:施工图审查机构)
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5.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5.2投标人需提供近半年(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为项目负责人缴费社保的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5.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3〕14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三、投标文件内容
(1)投标文件组成: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函以及投标函附录、履约承诺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登记备案网页打印件、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和相关证书复印件以及社保证明材料、企业信誉(信用)状况声明等。
(2)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投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章之处,必须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须加盖骑缝章;副本可以是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投标文件电子版:1份(以U盘为载体),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投标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的PDF格式电子文件。投标文件副本或投标文件电子版和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四、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文件中指定需签名盖章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亲笔签署(法定代表人可使用个人印章或签名章代替),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按无效文件作废标处理。
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文件简单装订,全部文件装入一个包装袋且密封,所有封口处皆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包装袋上写明投标的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信息。
五、招标控制价及其计算方法
本项目投标报价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为936,300.00元。
注:
1、投标单位的报价不得低于其成本价或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六、投标文件递交以及开标
投标文件须于2024年1月4日9时00分~9时30分递交至佛山市南海区粤港金融科技园1座中控大厦11楼会议室。2024年1月4日9时30分在上述会场召开开标会议。
注意事项:
1、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授权代理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供招标人核查,核查未通过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备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检查由招标人在接收投标文件时实施并当场宣布检查结果。投标文件的密封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七、评标办法
(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2)经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的,本次招标失败,组织二次公开招标。
(3)按照招标文件内的评标办法,中标候选人结果在发布公告的媒介上公示,公示日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无异议后,招标人确定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中标结果在发布公告的媒介上公开。
八、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6日~2023年12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现场递交以下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友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建筑产业中心1座2栋508室)报名。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投标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将发送至购买人登记邮箱或现场拷贝到报名单位U盘(U盘需自备)。
8.2本项目只接受通过招标代理机构报名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联系电话:0757-86700636 联系人:易小姐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东友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gdyouxinda.com/)以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友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发布的为准。
十、其他
10.1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权要求其赔偿损失,同时中标人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有为百越文化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佛山市南海区丽雅苑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
邮编:528200
联系人:林工
电话:0757-8625941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友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建筑产业中心1座2栋508室
联系人:梁敏仪、李宝欣
电话:0757-86700635
电子邮件:gdyouxinda@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