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友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公务用车维修定点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XD2024021
2、项目名称:公务用车维修定点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400,000.00元
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年度采购预算 |
公务用车维修定点服务项目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或1年服务期内采购使用金额达到合同金额时服务终止) |
人民币400,000.00元 |
注:1、本项目确定2家成交供应商,每家合同金额均为人民币200,000.00元。
2、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请参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采购项目内容”。
二、供应商资格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供应商也可提供《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任一材料:①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要求: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加盖其公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近1个月的财务报告;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能够清晰反映供应商的商业信誉情况,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③供应商也可提供《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的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按《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 号)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供应商也可提供《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中小微企业。
(注: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须提供以下①或②或③的证明材料之一:①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③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机动车维修经营二类或以上机动车维修资质)或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经营范围包含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且为二类维修及以上)(提供相关证照材料);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发布时间: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7日。
2、购买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11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购买采购文件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夏南路方舟建筑产业中心1座2栋508室)。网上方式购买采购文件则将以下盖章资料的扫描件发至我司邮箱(gdyouxinda@126.com)经我司确认后报名,缴纳文件费账号与开发票账号保持一致(现场报名支持支付宝、微信缴费):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采购文件费交款凭证。
(5)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采购文件报名费汇款账户:
账户名称:广东友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支行;
账号:757904818210801;
转款备注:公务用车维修定点服务项目采购文件费。
注: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但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四、磋商响应文件提交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6月17日10时30分至2024年6月17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提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夏南路方舟建筑产业中心1座2栋508室。
五、开标
开标时间:2024年6月17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夏南路方舟建筑产业中心1座2栋508室。
六、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畴,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
2.发布公告媒介:
广东友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youxinda.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上述网站公布,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51号
联系方式:0757-826307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友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建筑产业中心1座2栋508室
联系方式:0757-86700630、867006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梁小姐 电 话:0757-86700630、86700635
广东友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