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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南海校区工科大楼项目预算复审造价咨询(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 字体: 】【打印此页】  发布时间:202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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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华南师范大学南海校区工科大楼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南发改资投审〔20221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东南海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建设单位)为佛山市南海怡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南师范大学南海校区工科大楼项目预算复审造价咨询进行内部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华南师范大学南海校内。

2.2工程规模:本项目新建1座工科大楼,总建筑面积约4409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0004平方米,地下一层建筑面积4090平方米,设有一层地下车库。工科大楼建设有半导体科学与技术学院、阿伯丁数据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北斗研究院、工学部报告厅及预留用房等。项目总投资概算约23847.7185万元,预算送审建安工程费约20057.76万元。

2.3计划服务期:自本项目造价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所有预算复审咨询服务内容为止

2.4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对工程初审的造价进行审核,经招标人确认后出具审核报告。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有关合同条款。

2.5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450806.70

2.6报价形式:总价形式进行报价。

3.质量标准

严格按照国家、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或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等依据提供准确、可靠的工程预算复审咨询服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服务的人员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建筑行业诚信档案(https://jzcx.fszj.foshan.gov.cn/cxpt/),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企业类别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4.3.1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建筑行业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须提供“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企业诚信档案信息网上查询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3.3投标人已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系统中备案。

4.3.4投标人未参与本项目其他阶段造价咨询服务(概算编制、概算审核、预算编制、预算审核、全过程造价咨询等)。

4.3.5投标人未提供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

4.3.6投标人非本项目的实施单位(包括勘察、设计、设计咨询、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等单位)。

4.4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4.4.1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造价相关专业级(或以上)职称且同时具住建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单位的有效土建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或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证。

4.4.2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12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属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4.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广东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投标人信誉要求:

4.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并处于投标限制期内,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5.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5.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6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4.6.1 投标人在近3年内(自本次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业绩完成时间为准)独立承接并完成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建安费1.6亿元以上的建筑工程造价咨询项目,须提供合同或委托函、和已完成的业绩成果文件(成果报告、会审确认书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造价咨询指项目预算审核、结算审核、全过程造价咨询(含预算审核、结算审核))

注:同类业绩以业绩完成时间为准,须体现其业绩完成的时间、内容。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投标报名以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人统一线上报名参加,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报名表格(网上报名的可在招标公告的网页链接下载)。

注:投标人可将上述报名资料扫描生成电子文档,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邮件至报名电子邮箱(gdyouxinda@126.com),由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招标文件通过电子文件方式发给报名的投标人。

5.2报名时间:2024年820日至2024年823日期间(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备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对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 8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形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2024827900 2024827930截止。

7.2 开标时间:2024年8月27日9时30分

7.3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广东南海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佛平二路60号交通建设大厦)10楼会议三室

7.4 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7.5 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8.其他

8.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通过邮件(邮箱地址:gdyouxinda@126.com)提交。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邮件通知各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8.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标办法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东南海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及招标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dyouxinda.com/)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南海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址:佛山市南海区佛平二路60号交通建设大厦3楼

联系人:

话:0757-8620055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友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建筑产业中心1座2栋508室

人:梁敏仪

话:0757-86700635

内容附件: 项目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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